三、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
6.认真落实《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发展纲要》,增强科技在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围绕我省经济发展需求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突破制约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在我省有基础和优势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提升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合理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加强政策引导,实行政策帮扶,提高欠发达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技术需求,联合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集中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积极探索共建重点实验室的新模式,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联合共建公共实验室,与省外、国外研究开发机构合作建设实验室。加快国家海洋科学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步伐,构建新的创新平台。争取更多的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进一步加强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研单位自主创新主力军作用。
8.强化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围绕我省高新技术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支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每年选择一批骨干技术中心进行重点扶持,用3-5年时间培育10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创新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集中建设1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成为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主体。
9.加快公共技术创新及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重点支持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技术转移、创新创业、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基地。按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重点支持、共享公用的原则,建设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检测检验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