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具体政策措施。
2、通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展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督促和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履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管理;指导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专项检查。
5、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社会化。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规划、措施和指导意见适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和方案。
2、及时了解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承办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4、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和经验。
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做好气象防灾减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工作;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
2、省经委: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经济运行工作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安全措施。
3、省气象局:研究制定全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规划和应对措施;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气象灾情调查、信息共享、影响评估、联报联防和科技攻关工作;负责向成员单位提供基本气象观测数据和天气气候分析报告;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运行机制;依据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对城乡规划、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4、省教育厅: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建立学校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协同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学校工作。
5、省科技厅:协调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与全省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工作;加大防御气象灾害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