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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出租汽车车载电台使用费的通知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出租汽车车载电台使用费的通知
(郑价金〔2007〕20号)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各出租汽车管理公司,郑州航天平达智能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郑州航天平达智能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原出租车无线电调度中心)于1998年投资建立了GPS卫星定位报警系统。该系统与我市出租车安装的车载电台配套使用,实现了通信联络、通信服务、卫星跟综、卫星定位、迅速报警、即时控制的功能。但是,随着电子产品的降价,原车载电台相关电子产品也随之降价。我局在对车载电台进行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根据目前出租车电台实际情况,决定对郑州市出租汽车车载电台价格(含GPS卫星定位报警系统)重新规范,通知如下:

  一、车载电台价格:每部车载电台价格由原来的5000元降至3000元(含GPS卫星定位报警系统价格)。

  二、车载电台服务费继续执行50元/月·车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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