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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基础设施条件差,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低。我省民族地区公路总量不足,技术等级低,尚有11个县靠地方小水电供电,可靠性差,有些边远村庄至今未通电。民族教育发展滞后,全省尚有16个民族县未实现“两基”目标。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较突出,因病致贫、返贫占贫困人口的50%以上。
  --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全省35个民族县中,有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9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2005年,全省民族地区有贫困人口88.5万,占民族地区总人口的 25.4%。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农牧民素质低,实现产业转移和外出务工的困难很大,严重制约农牧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要全面认识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树立自信、开放、创新意识,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解决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二、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自治州、自治县为目标,以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民生问题为切入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强基础设施、社会设施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发展目标。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效益提高,综合实力增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
  --社会发展目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实现“两基”目标,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基本建成覆盖全省民族地区的设备比较齐全的公共文化设施,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目标。按照三江源和青海湖流域等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完成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使民族地区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面积逐年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局部地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人民生活目标。民族地区群众收入有较多增加,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到2010年,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60元,年均增长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60元,年均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喝上清洁水,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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