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园林绿化产业化发展要取得新的突破。园林绿化走向产业化是大势所趋,要提高园林绿化的经济收益,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走经营园林的路子。要按照国务院《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关于“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的规定,2008年首先在市区周边争取规划建设1个大型花木生产基地,以此带动全市园林绿化产业化发展。同时,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引导郊区农民建设苗圃、果园和花卉生产基地,培育乡土特色植物,进行生产经营,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卉供应。
(四)抓好四项工程
1.继续抓好“绿城”变“花城”建设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有关“花城”建设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在巩固前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更高层次发展,突出市区重点部位、重要地段特别是出入市口的绿化工作,结合各种植物的季相特点和色相变化以及各种植物对我市气候特点和自然地理条件的生态适应性,精选品种,合理配置,不断提升绿化建设的品位。市区建成区栽植花灌木不少于200万株,其中市本级100万株、金水区16万株、二七区16万株、管城回族区12万株、中原区16万株、惠济区8万株、上街区10万株、郑东新区10万株、郑州高新区6万株、郑州经济开发区6万株,各县(市)原则上不少于10万株。同时继续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施摆花造景工程,打造具有中原城市鲜明特点的“花园城市”,市区年摆放鲜花不少于500万盆。各县(市)节日及活动期间的摆花原则上不少于10万盆。
2.抓好景观道路绿化建设工程。市园林绿化部门要对已经批准的中原西路改造工程进行高起点、高水平规划设计,争取建成具有独特风格,能够在国内产生影响的标志性景观道路,以此为示范,对市管重要道路特别是环道和主要出入市口进行高标准、高品位规划设计,逐步打造一批代表我市园林园艺水平的景观道路。各县(市)、区也要结合道路建设和整治,完善提升道路景观,争取建成2-3条景观街(路)。
3.抓好特色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各级园林绿化部门要结合我市城市自然环境和深厚历史文化积淀,丰富文化内涵,建成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充分体现商都文化、黄河文化、中原文化、戏曲文化、武术文化等地域特色的精品专类园。要结合原有公园改造,对各公园的特色进行定位,进一步充实完善文化内涵;要结合西流湖公园、湿地公园、雕塑公园等建设,突出文化特点,全面打造彰显郑州城市个性的高品位文化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