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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文明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五)实施文明执法“阳光工程”
  结合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实施文明执法“阳光工程”,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让服务对象“一看就明、一查就清、一办就成”,杜绝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以政务公开促进执法公正。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的案件受理、权利告知、调查取证、听证、文书制作及送达等程序汇总制定《行政执法程序操作规程》,并配套制定《执法文书制作流程》,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在办公场所向群众公示。
  (六)健全文明执法督察、考核机制
  第一,健全市执法局督察和各县(市)、区执法局自查相结合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集中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形式加强对执法系统各单位的督察力度,对各自的执法行为要认真进行自我监督。
  第二,将文明执法情况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出相应的考核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第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设立行政执法举报和投诉公开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主题,切实开展好“文明执法年”活动。
  (一)开展文明执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执法队伍全员教育培训制度,将文明执法宣传教育纳入执法队伍日常学习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必须有三分之一的执法人员离岗参加轮训。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领导集体学法和执法人员轮训相结合,通过法制讲座、征文比赛、论文研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对文明执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争做文明执法的楷模。
  同时,与新闻媒体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文明执法年”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思想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二)开展文明执法整改活动
  从群众反映问题最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对执法观念、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入整改。一是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推行“二分之一工作法”,做到半天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半天在机关抓工作,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和带头作用。三是要研究制定周密的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针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出一整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将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开展文明执法示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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