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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税系统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税系统的通报
(郑政文〔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以税源经济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实现应收尽收。同时,深化各项财税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重点支出,财税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7.6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2.96%,比上年增长37.1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9.5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84%,比上年增长24.72%;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99.9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75%,比上年增长39.2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0.6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79%,比上年增长28.25%。财政系统共组织收入111.41亿元,比上年增长40.97%;国税系统共组织收入204.02亿元,比上年增长24.22%,其中:市地级收入完成46.49亿元,比上年增长28.16%;地税系统共组织收入154.95亿元,比上年增长33.15%,其中:市地级收入完成119.77亿元,比上年增长37.6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继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别突破100亿元、150亿元和200亿元后,今年突破270亿元,又跨上一个新台阶。
  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收入组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的结果,是我市经济全面持续快速发展的结果,也是全市财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拼搏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财政实力的显著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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