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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用水定额》的通知(2007修订)

  住宿业(I66)

┌──┬────┬──────────┬────┬─────┬───────────┐
│行业│类别名称│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备  注        │
│代码│    │          │    │     │           │
├──┼────┼──────────┼────┼─────┼───────────┤
│661 │旅游饭店│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L/床·d │300    │一类地区调整系数为1.0 │
│  │    ├──────────┤    ├─────┤二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9 │
│  │    │其它星级以及相应档次│    │200    │三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8 │
│  │    │的宾馆、饭店    │    │     │四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7 │
│  │    ├──────────┤    ├─────┤           │
│  │    │一般宾馆、饭店有标准│    │150    │           │
│  │    │间、有餐饮     │    │     │           │
│  │    ├──────────┤    ├─────┤           │
│  │    │一般宾馆、饭店有标准│    │100    │           │
│  │    │间、无餐饮     │    │     │           │
├──┼────┼──────────┤    ├─────┼───────────┤
│662 │一般旅馆│旅馆、招待所、无餐饮│    │80    │一类地区调整系数为1.0 │
│  │    │          │    │     │二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9 │
│  │    │          │    │     │三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8 │
│  │    │          │    │     │四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7 │
└──┴────┴──────────┴────┴─────┴───────────┘

  餐饮业(I67)

┌──┬───────┬───────┬────┬─────┬─────┬──────┐
│行业│类别名称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 │备  注   │
│代码│       │       │    │     │(K)    │      │
├──┼───────┼───────┼────┼─────┼─────┼──────┤
│671 │   正餐   │ 高档营业饭店 │L/平方米│40    │1.5    │按营业面积计│
│  │       ├───────┤·d   │     ├─────┤算     │
│  │       │ 中档营业饭店 │    │     │1.0    │      │
│  │       ├───────┤    │     ├─────┤      │
│  │       │一般营业性饭店│    │     │0.6    │      │
│  │       ├───────┤    │     ├─────┤      │
│  │       │ 非营业性食堂 │    │     │0.5    │      │
├──┼───────┼───────┼────┼─────┼─────┤      │
│672 │   快餐   │ 高档营业饭店 │L/平方米│30    │1.5    │      │
│  │       ├───────┤·d   │     ├─────┤      │
│  │       │ 中档营业饭店 │    │     │1.0    │      │
│  │       ├───────┤    │     ├─────┤      │
│  │       │一般营业性饭店│    │     │0.6    │      │
│  │       ├───────┤    │     ├─────┤      │
│  │       │ 非营业性食堂 │    │     │0.5    │      │
├──┼───────┼───────┼────┼─────┼─────┤      │
│673 │饮料及冷饮服务│       │L/平方米│20    │0.8~1.2 │      │
│  │       │       │·d   │     │     │      │
├──┼───────┼───────┼────┼─────┼─────┤      │
│674 │ 其他餐饮服务 │       │L/平方米│20    │0.8~1.2 │      │
│  │       │       │·d   │     │     │      │
└──┴───────┴───────┴────┴─────┴─────┴──────┘

  公共设施管理业(N81)

┌────┬───────┬─────┬──────┬──────┬──────────┐
│行业代码│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K) │备  注       │
├────┼───────┼─────┼──────┼──────┼──────────┤
│ 813  │园林绿化业  │L/平方米·│5      │      │          │
│    ├───────┤  d   ├──────┼──────┼──────────┤
│    │环境卫生业  │     │3      │      │          │
└────┴───────┴─────┴──────┴──────┴──────────┘

  居民服务业(O82)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821 │有卫生间和淋浴设备│L/人·d   │120    │    │一类地域调整系数为1.0 │
│   ├─────────┤      ├─────┼────┤二类地域调整系数为0.90│
│   │ 室内有给排水装置 │      │100    │    │三类地域调整系数为0.85│
│   ├─────────┤      ├─────┼────┤四类地域调整系数为0.80│
│   │ 室内无排水的平房 │      │80    │    │           │
├───┼─────────┼──────┼─────┼────┼───────────┤
│ 823 │洗染业      │L/kg干物  │50    │    │           │
├───┼─────────┼──────┼─────┼────┼───────────┤
│ 824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L/(人·次) │  15  │    │           │
├───┼──┬──────┼──────┼─────┼────┼───────────┤
│ 825 │沐浴│公共浴池  │L/(人·次) │100    │1.0   │           │
│   │业 ├──────┤      │     ├────┼───────────┤
│   │  │桑拿浴池  │      │     │1.2   │           │
│   │  ├──────┤      │     ├────┼───────────┤
│   │  │高档浴池  │      │     │1.5   │           │
└───┴──┴──────┴──────┴─────┴────┴───────────┘

  其他它服务业(O83)

┌────┬────────┬─────┬─────┬──────┬─────────┐
│行业代码│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K) │备  注      │
├────┼──┬─────┼─────┼─────┼──────┼─────────┤
│ 832  │洗车│  轿车  │ L/辆·次 │  40  │  0.8   │水洗       │
│    │  ├─────┤     │     ├──────┤         │
│    │  │ 中型车 │     │     │  1.2   │         │
│    │  ├─────┤     │     ├──────┤         │
│    │  │ 大型车 │     │     │  1.5   │         │
└────┴──┴─────┴─────┴─────┴──────┴─────────┘

  教育(P84)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调整系数│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841  │学前教育   │L/人·d │70   │1.0   │学前教育(一类)     │
│    │       │    │    ├────┼────────────┤
│    │       │    │    │0.7   │学前教育(二类)    │
│    │       │    │    ├────┼────────────┤
│    │       │    │    │0.6   │学前教育(三类及三类以下│
│    │       │    │    │    │)           │
├────┼───────┤    ├────┼────┼────────────┤
│ 842  │初等教育   │    │20   │0.9~1.5│在校学生,不包括绿化、供│
│    │       │    │    │    │热用水。成人初等教育可参│
│    │       │    │    │    │考执行。        │
├────┼───────┤    ├────┼────┼────────────┤
│ 843  │中等教育   │    │90   │0.9~1.3│在校寄宿学生,不包括绿化│
│    │       │    │    │    │、供热用水;普遍中学、职│
│    │       │    │    │    │业中学、技工学校、成人中│
│    │       │    │    │    │等学校可参考执行。   │
├────┼───────┤    ├────┼────┼────────────┤
│ 844  │高等教育   │    │100   │0.9~1.4│在校寄宿学生,不包括绿化│
│    │       │    │    │    │、供热用水,成人高等教育│
│    │       │    │    │    │可参考执行。      │
└────┴───────┴────┴────┴────┴────────────┘

  卫生(Q85)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调整系数 │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851  │医院│ 设公用盥洗室 │  L/床·d  │ 100  │0.9~1.2 │        │
│    │住院├───────┤       ├────┼─────┤        │
│    │ 部 │设公用盥洗室、│       │150   │ 0.9~1.1 │        │
│    │  │  淋浴室  │       │    │     │        │
│    │  ├───────┤       ├────┼─────┤        │
│    │  │ 设单独卫生间 │       │250   │ 0.9~1.2 │        │
│    │  ├───────┼───────┼────┼─────┤        │
│    │  │  医务人员  │  L/人·d  │150   │ 0.9~1.2 │        │
│    ├──┴───────┼───────┼────┼─────┼────────┤
│    │  门诊部医疗活动  │ L/平方米·d │10   │0.9~1.3 │按营业面积计算 │
├────┼──────────┼───────┼────┼─────┼────────┤
│    │  疗养院、休养所  │  L/人·d  │150   │0.9~1.2 │        │
└────┴──────────┴───────┴────┴─────┴────────┘

  娱乐业(Q92)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 │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921  │ 夜总会歌舞厅 │L/平方米·│  8   │ 0.8~1.2 │按营业面积计算  │
│    ├────────┤ d    ├─────┤     ├─────────┤
│    │  保龄球馆  │     │  3   │     │按营业面积计算  │
│    ├────────┼─────┼─────┤     ├─────────┤
│    │   游泳场   │立方米/平 │  0.2  │     │按泳池面积计算  │
│    │        │ 方米·d │     │     │         │
└────┴────────┴─────┴─────┴─────┴─────────┘

  国家机构及科研院所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 │备注         │
│代码   │       │    │     │(K)    │           │
├─────┼───────┼────┼─────┼─────┼───────────┤
│     │机关及科研院所│L/人·d │30    │0.8~1.2 │           │
└─────┴───────┴────┴─────┴─────┴───────────┘


  附件1
  规章、技术标准和文件

  一、规章和技术标准

  依据的有关规范标准有:

  (一)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

  (二)工业用水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CJ21-1987)

  (三)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

  (四)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

  (六)城市用水分类标准(GB/T3070-1998)

  (七)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1990)

  (八)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98年1月30日国务院国函[1998]137号批准1998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号令)

  (九)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CJ19-87)

  (十)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设部)

  二、指导性文件

  (一)《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1999]第519号)。

  (二)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国家计委地区经济发展司,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关于贯彻落实<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国家标准的通知(资文管[1999]第11号)。

  (三)水利部水资源司编制用水定额参考方法(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2000年)。

  (四)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关于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2007]第158号)。

  附件2
  用水定额修订的原则

  用水定额的修订是一项涉及面广、行业特征强、技术难度大的工作,在制定过程中,参考水利部《用水定额编制参考方法》,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普遍性原则

  用水定额不能仅适用于某一个企业的某类产品,必须突出共性,要适用于生产同一工业产品的同一类企业,也就是用水定额对某一产品有很强的广泛性,对某一企业具有很强的适应性。

  二、先进性原则

  先进性是制定用水定额的基本出发点,通过先进的用水定额强制用水单位提高用水水平,达到增长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三、客观性原则

  修订用水定额必须以客观现实为基础,在保持先进的情况下,要力求高低适中,和本地当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使之科学合理。

  四、实用性原则

  用水定额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现状条件下,只要努力加强管理就能达到,

  五、节水性原则

  用水定额是检验企业节约用水的重要指标,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考核内容,将促进企业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修订用水定额时要认真分析节约用水的方针和政策,修订的用水定额一经实施后,确能起到促进节约用水的作用。

  六、采用新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部分定额采用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

  七、对存在较大差别的产品用水定额进行修订,同时对部分产品进行补充

  针对用水定额存在较大差别的行业的每一产品,深入企业,并在其密切配合下,以企业的用水统计资料和企业内部考核指标为基础,适当地有选择地通过用水的现场测试,取比较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参考相邻省份制定的用水定额标准,对存在较大差别的产品用水定额进行修订和补充。

  附件3
  工业用水分类及各水量的概念和相互关系

  一、按生产系统分类

  (一)主要生产用水

  主要生产用水是生产某种工业产品的直接用水,它是工业用水的主体,是我们编制工业用水定额所依据的基础水量。

  (二)辅助生产用水

  辅助生产用水就是辅助生产部门的用水,是属于第二层面的生产用水,如企业中的锅炉,机修,动力等用水。

  (三)附属生产用水

  企业附属生产用水是指企业中行政管理机构,后勤总务部门等的用水。这些机构的设置各企业大小不一,用水量的大小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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