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业(I66)
┌──┬────┬──────────┬────┬─────┬───────────┐
│行业│类别名称│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备 注 │
│代码│ │ │ │ │ │
├──┼────┼──────────┼────┼─────┼───────────┤
│661 │旅游饭店│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L/床·d │300 │一类地区调整系数为1.0 │
│ │ ├──────────┤ ├─────┤二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9 │
│ │ │其它星级以及相应档次│ │200 │三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8 │
│ │ │的宾馆、饭店 │ │ │四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7 │
│ │ ├──────────┤ ├─────┤ │
│ │ │一般宾馆、饭店有标准│ │150 │ │
│ │ │间、有餐饮 │ │ │ │
│ │ ├──────────┤ ├─────┤ │
│ │ │一般宾馆、饭店有标准│ │100 │ │
│ │ │间、无餐饮 │ │ │ │
├──┼────┼──────────┤ ├─────┼───────────┤
│662 │一般旅馆│旅馆、招待所、无餐饮│ │80 │一类地区调整系数为1.0 │
│ │ │ │ │ │二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9 │
│ │ │ │ │ │三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8 │
│ │ │ │ │ │四类地区调整系数为0.7 │
└──┴────┴──────────┴────┴─────┴───────────┘
餐饮业(I67)
┌──┬───────┬───────┬────┬─────┬─────┬──────┐
│行业│类别名称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 │备 注 │
│代码│ │ │ │ │(K) │ │
├──┼───────┼───────┼────┼─────┼─────┼──────┤
│671 │ 正餐 │ 高档营业饭店 │L/平方米│40 │1.5 │按营业面积计│
│ │ ├───────┤·d │ ├─────┤算 │
│ │ │ 中档营业饭店 │ │ │1.0 │ │
│ │ ├───────┤ │ ├─────┤ │
│ │ │一般营业性饭店│ │ │0.6 │ │
│ │ ├───────┤ │ ├─────┤ │
│ │ │ 非营业性食堂 │ │ │0.5 │ │
├──┼───────┼───────┼────┼─────┼─────┤ │
│672 │ 快餐 │ 高档营业饭店 │L/平方米│30 │1.5 │ │
│ │ ├───────┤·d │ ├─────┤ │
│ │ │ 中档营业饭店 │ │ │1.0 │ │
│ │ ├───────┤ │ ├─────┤ │
│ │ │一般营业性饭店│ │ │0.6 │ │
│ │ ├───────┤ │ ├─────┤ │
│ │ │ 非营业性食堂 │ │ │0.5 │ │
├──┼───────┼───────┼────┼─────┼─────┤ │
│673 │饮料及冷饮服务│ │L/平方米│20 │0.8~1.2 │ │
│ │ │ │·d │ │ │ │
├──┼───────┼───────┼────┼─────┼─────┤ │
│674 │ 其他餐饮服务 │ │L/平方米│20 │0.8~1.2 │ │
│ │ │ │·d │ │ │ │
└──┴───────┴───────┴────┴─────┴─────┴──────┘
公共设施管理业(N81)
┌────┬───────┬─────┬──────┬──────┬──────────┐
│行业代码│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K) │备 注 │
├────┼───────┼─────┼──────┼──────┼──────────┤
│ 813 │园林绿化业 │L/平方米·│5 │ │ │
│ ├───────┤ d ├──────┼──────┼──────────┤
│ │环境卫生业 │ │3 │ │ │
└────┴───────┴─────┴──────┴──────┴──────────┘
居民服务业(O82)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821 │有卫生间和淋浴设备│L/人·d │120 │ │一类地域调整系数为1.0 │
│ ├─────────┤ ├─────┼────┤二类地域调整系数为0.90│
│ │ 室内有给排水装置 │ │100 │ │三类地域调整系数为0.85│
│ ├─────────┤ ├─────┼────┤四类地域调整系数为0.80│
│ │ 室内无排水的平房 │ │80 │ │ │
├───┼─────────┼──────┼─────┼────┼───────────┤
│ 823 │洗染业 │L/kg干物 │50 │ │ │
├───┼─────────┼──────┼─────┼────┼───────────┤
│ 824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L/(人·次) │ 15 │ │ │
├───┼──┬──────┼──────┼─────┼────┼───────────┤
│ 825 │沐浴│公共浴池 │L/(人·次) │100 │1.0 │ │
│ │业 ├──────┤ │ ├────┼───────────┤
│ │ │桑拿浴池 │ │ │1.2 │ │
│ │ ├──────┤ │ ├────┼───────────┤
│ │ │高档浴池 │ │ │1.5 │ │
└───┴──┴──────┴──────┴─────┴────┴───────────┘
其他它服务业(O83)
┌────┬────────┬─────┬─────┬──────┬─────────┐
│行业代码│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K) │备 注 │
├────┼──┬─────┼─────┼─────┼──────┼─────────┤
│ 832 │洗车│ 轿车 │ L/辆·次 │ 40 │ 0.8 │水洗 │
│ │ ├─────┤ │ ├──────┤ │
│ │ │ 中型车 │ │ │ 1.2 │ │
│ │ ├─────┤ │ ├──────┤ │
│ │ │ 大型车 │ │ │ 1.5 │ │
└────┴──┴─────┴─────┴─────┴──────┴─────────┘
教育(P84)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调整系数│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841 │学前教育 │L/人·d │70 │1.0 │学前教育(一类) │
│ │ │ │ ├────┼────────────┤
│ │ │ │ │0.7 │学前教育(二类) │
│ │ │ │ ├────┼────────────┤
│ │ │ │ │0.6 │学前教育(三类及三类以下│
│ │ │ │ │ │) │
├────┼───────┤ ├────┼────┼────────────┤
│ 842 │初等教育 │ │20 │0.9~1.5│在校学生,不包括绿化、供│
│ │ │ │ │ │热用水。成人初等教育可参│
│ │ │ │ │ │考执行。 │
├────┼───────┤ ├────┼────┼────────────┤
│ 843 │中等教育 │ │90 │0.9~1.3│在校寄宿学生,不包括绿化│
│ │ │ │ │ │、供热用水;普遍中学、职│
│ │ │ │ │ │业中学、技工学校、成人中│
│ │ │ │ │ │等学校可参考执行。 │
├────┼───────┤ ├────┼────┼────────────┤
│ 844 │高等教育 │ │100 │0.9~1.4│在校寄宿学生,不包括绿化│
│ │ │ │ │ │、供热用水,成人高等教育│
│ │ │ │ │ │可参考执行。 │
└────┴───────┴────┴────┴────┴────────────┘
卫生(Q85)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调整系数 │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851 │医院│ 设公用盥洗室 │ L/床·d │ 100 │0.9~1.2 │ │
│ │住院├───────┤ ├────┼─────┤ │
│ │ 部 │设公用盥洗室、│ │150 │ 0.9~1.1 │ │
│ │ │ 淋浴室 │ │ │ │ │
│ │ ├───────┤ ├────┼─────┤ │
│ │ │ 设单独卫生间 │ │250 │ 0.9~1.2 │ │
│ │ ├───────┼───────┼────┼─────┤ │
│ │ │ 医务人员 │ L/人·d │150 │ 0.9~1.2 │ │
│ ├──┴───────┼───────┼────┼─────┼────────┤
│ │ 门诊部医疗活动 │ L/平方米·d │10 │0.9~1.3 │按营业面积计算 │
├────┼──────────┼───────┼────┼─────┼────────┤
│ │ 疗养院、休养所 │ L/人·d │150 │0.9~1.2 │ │
└────┴──────────┴───────┴────┴─────┴────────┘
娱乐业(Q92)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 │备 注 │
│代码 │ │ │ │(K) │ │
├────┼────────┼─────┼─────┼─────┼─────────┤
│ 921 │ 夜总会歌舞厅 │L/平方米·│ 8 │ 0.8~1.2 │按营业面积计算 │
│ ├────────┤ d ├─────┤ ├─────────┤
│ │ 保龄球馆 │ │ 3 │ │按营业面积计算 │
│ ├────────┼─────┼─────┤ ├─────────┤
│ │ 游泳场 │立方米/平 │ 0.2 │ │按泳池面积计算 │
│ │ │ 方米·d │ │ │ │
└────┴────────┴─────┴─────┴─────┴─────────┘
国家机构及科研院所
┌─────┬───────┬────┬─────┬─────┬───────────┐
│行业 │项目 │单位 │新水定额 │调整系数 │备注 │
│代码 │ │ │ │(K) │ │
├─────┼───────┼────┼─────┼─────┼───────────┤
│ │机关及科研院所│L/人·d │30 │0.8~1.2 │ │
└─────┴───────┴────┴─────┴─────┴───────────┘
附件1
规章、技术标准和文件
一、规章和技术标准
依据的有关规范标准有:
(一)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
(二)工业用水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CJ21-1987)
(三)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
(四)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
(六)城市用水分类标准(GB/T3070-1998)
(七)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1990)
(八)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98年1月30日国务院国函[1998]137号批准1998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号令)
(九)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CJ19-87)
(十)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
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设部)
二、指导性文件
(一)《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1999]第519号)。
(二)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国家计委地区经济发展司,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关于贯彻落实<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国家标准的通知(资文管[1999]第11号)。
(三)水利部水资源司编制用水定额参考方法(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2000年)。
(四)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关于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2007]第158号)。
附件2
用水定额修订的原则
用水定额的修订是一项涉及面广、行业特征强、技术难度大的工作,在制定过程中,参考水利部《用水定额编制参考方法》,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普遍性原则
用水定额不能仅适用于某一个企业的某类产品,必须突出共性,要适用于生产同一工业产品的同一类企业,也就是用水定额对某一产品有很强的广泛性,对某一企业具有很强的适应性。
二、先进性原则
先进性是制定用水定额的基本出发点,通过先进的用水定额强制用水单位提高用水水平,达到增长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三、客观性原则
修订用水定额必须以客观现实为基础,在保持先进的情况下,要力求高低适中,和本地当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使之科学合理。
四、实用性原则
用水定额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现状条件下,只要努力加强管理就能达到,
五、节水性原则
用水定额是检验企业节约用水的重要指标,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考核内容,将促进企业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修订用水定额时要认真分析节约用水的方针和政策,修订的用水定额一经实施后,确能起到促进节约用水的作用。
六、采用新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部分定额采用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
七、对存在较大差别的产品用水定额进行修订,同时对部分产品进行补充
针对用水定额存在较大差别的行业的每一产品,深入企业,并在其密切配合下,以企业的用水统计资料和企业内部考核指标为基础,适当地有选择地通过用水的现场测试,取比较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参考相邻省份制定的用水定额标准,对存在较大差别的产品用水定额进行修订和补充。
附件3
工业用水分类及各水量的概念和相互关系
一、按生产系统分类
(一)主要生产用水
主要生产用水是生产某种工业产品的直接用水,它是工业用水的主体,是我们编制工业用水定额所依据的基础水量。
(二)辅助生产用水
辅助生产用水就是辅助生产部门的用水,是属于第二层面的生产用水,如企业中的锅炉,机修,动力等用水。
(三)附属生产用水
企业附属生产用水是指企业中行政管理机构,后勤总务部门等的用水。这些机构的设置各企业大小不一,用水量的大小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