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鸿准精密模具(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三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苏国税函〔2007〕484号)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鸿准精密模具(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三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鸿准精密模具(昆山)有限公司是由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洋鸿工业有限公司于1995年4月在苏州昆山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原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为研制、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及其上述产品配件,销售自产产品。2006年3月增资(二期)后,注册资本增至408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至9998万美元。
2007年5月经江苏省外经贸厅批准,该公司进行再次增资(三期),投资总额增至17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增至6500万美元(增加了2420万美元),所增资金用于生产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工模具。经江苏省外经贸厅确认,增资项目属《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版)鼓励类第3类第
16条第5款、第3类第
20条第11款。经昆山丰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截至2007年7月31日,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