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8年“行风热线”选定的专题,涉及部门(单位)共有52个: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大连火车站、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司法局、市商业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连银监局(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大连银行)、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辽宁省大连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网通大连市分公司、辽宁移动大连分公司、中国联通大连分公司、中国铁通大连分公司、北方电信大连市分公司、中国卫通大连分公司)、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中国人寿保险大连市分公司、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市人事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文化局、大连供电公司、大连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公安消防局、市邮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水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行风热线”工作,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市政府纠风办继续把“行风热线”工作列为政风行风考核评议的内容。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确定的专题,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制定本部门(单位)“行风热线”工作方案,做好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在电台直播间、天健网直播间回答、回复群众提问的相应准备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2008年“行风热线”工作计划安排表》,在直播前两周与“行风热线”工作小组联系,研究材料,落实相关具体工作。联系电话:83766356-105(市政府纠风办)、88113108(大连电台)。
(四)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听众热线电话及网上提出的问题,能当场予以解答的,要当场予以解答;不能直接答复和解决的,要给予明确承诺,在规定的限期内答复或解决。
(五)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重视“行风热线”节目结束后的整改和反馈工作。一要落实责任,对听众提出的问题要明确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一抓到底。二要及时整改,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取得群众的理解。三要全部反馈。对每个打进电话提出问题的听众,要全部给予反馈,给听众一个满意答复。四要将整改、反馈情况及“行风热线”工作总结在节目结束一周内报市政府纠风办。五要积极配合各媒体记者工作,为记者跟踪采访报道提供帮助。
(六)《大连日报》、《大连晚报》、《新商报》、《半岛晨报》每周一、周二开设“行风热线”反馈专栏,及时宣传“行风热线”工作和反馈相关情况。“中国大连”网每周也要对“行风热线”进行宣传和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