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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物价局:负责组织查处鼠疫疫情发生时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发生的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旅游局: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予以积极配合,保障疫情控制期间的通信畅通。

  市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鼠疫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

  厦门警备区和武警厦门支队负责军队和武警系统营区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管、污染扩散的控制及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2.1.2 区鼠疫应急指挥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区鼠疫应急指挥小组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分管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对本区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区域内鼠疫疫情处理的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

  2.2 日常管理机构

  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市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和救治机构及其任务

  2.3.1 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鼠疫应急处理的专业机构。

  具体任务:

  (1)负责鼠疫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情况。

  (3)对鼠疫样本进行采样、实验室检测或送上级疾控机构检验、复核、确定并上报实验室诊断结果。

  2.3.2 应急处理救治机构:各级医疗机构是鼠疫应急处理的救治机构,确定市重点救治机构为厦门市第一医院。

  具体任务:

  (1)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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