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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 [2008] 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春运工作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3552号)要求和省政府对春运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圆满完成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由于我市参与春运的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各种运输方式都有,春运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较大,春运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目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港口口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局、海洋渔业局、交通局、港口口岸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国资委、气象局和大连海事局、庄河海事处、民航大连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沈阳铁路局大连办事处、大连火车站、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客轮有限公司、南航大连分公司等单位领导组成。市春运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掌握全市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春运的各种突发事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在市春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春运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历年春运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春运各种突发事件,并于1月17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领导机构的组成人员、联系人及值班电话报送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确保全市2008年春运任务圆满完成。
  二、科学安排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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