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工(设)局,各有关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至,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做好我省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工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38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字〔2007〕6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通知要求:
一、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利用农民工学校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和冬季施工操作规程能力,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强化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发生火灾事故。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设施,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掌握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知识;现场临时用房、仓库等要布局合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标识醒目;加强对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需要进行焊接、烧烘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按要求存放,确保冬季防火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规章制度,预防发生中毒事故。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 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和室内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督促现场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地下室等作为住宿场所,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四、强化现场防冻、防滑管理。各施工企业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再正常施工;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预防事故发生。
五、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大模板等管理。各类楼梯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要求,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