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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一)领导、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四)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危害进行检验、监测,确定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危害程度;
  (五)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六)必要时通过市指挥中心向兄弟市或省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
  (七)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
  第十七条 市指挥中心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一)事故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接到本预案第四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应先启动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同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本预案。
  (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建市危险化学品专家组,发生事故时,组织调动有关专家进入事故现场开展技术指导;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及专业救援队伍实施现场救援。
  (三)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警戒方案;负责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方案;负责制定交通管制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撤离和疏散,对人员撤离区域进入治安管理,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迅速控制灾情,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灭灾和事故后的洗消工作;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无阻。
  (四)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定点救护医院,确定事故现场医务人员的调配、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的配备,以及现场组织救护和伤员转移。
  (五)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监测和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方案。通过监测,确定污染物,分析环境污染程度,划定环境污染范围,统一发布环境污染信息。提出控制措施和污染治理方案,指导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遗留物的处置,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及事故对人体、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向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
  (六)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案,提出对事故现场相关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七)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方案,确保迅速、及时运送抢险人员、疏散撤离人员和抢险物资。
  (八)市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
  (九)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方案,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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