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立适合我市农民需要的房屋抗震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并在全市逐步推广。到2020年,力争使全市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制定政策措施,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通过典型宣传、科学指导、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要根据我市不同自然条件和风俗民情以及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3、经济实用、抗震防灾原则。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和引导农民科学选址,为农民提供民居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建设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经济实用的房屋,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4、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原则。把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村建设、扶贫搬迁、滑塌沉陷区治理、城中村改造、移民搬迁等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主要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工作思路。
以《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为基础,通过深入的地震地质调查和科学研究,为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广泛开展我市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农村民居实用化抗震技术研究,编制村镇建筑抗震设防技术要点,通过建立农村技术服务网络和开展技术培训,不断培植村镇建筑抗震设防技术力量;通过防震减灾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建房的抗震设防自觉性;通过建设示范村、示范户,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进行推广,促进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全面展开。
(二)工作任务。
l、制订农村民居工程建设规划。各级地震、建设规划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订农村民居工程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确定科学的抗震设防要求。各级地震部门要以《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陕西省一般建设工程地震动参数表》为依据,开展深入的地震地质探测和调查,为农村民居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