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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增加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拓宽社会就业渠道为主要任务,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由单纯依赖资源向以资源为基础的多元化方向发展转变,由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拉动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范城市和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民营经济是民本经济,要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扩大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根本举措,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2、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广泛挖掘本市的经济资源优势,打破地域格局限制,以改革重组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联合做大做强。进一步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大力引进技术、人才、资金、项目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走对内抓“大合唱”,对外搞“接力赛”的开放式发展之路。

  4、坚持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原则。立足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资源的优化配置,逐步扭转“遍地开花”式的布局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向小城镇、工业园区集中,走联片建设、集约发展之路。

  5、坚持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大中小并举原则。一手抓大企业发展,培育发展龙头,带动行业和区域发展;一手抓创业发展,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中小型企业,促进总量快速扩张。

  三、预期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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