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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晋城市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晋城市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晋城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晋城市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四日

  晋城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应对突发互联网网络安全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突发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 分类分级

  2.1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互联网网络安全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攻击类事件:指互联网网络系统因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故障类事件:指互联网网络系统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3)灾害类事件:指因爆炸、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互联网网络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情况。

  2.2 按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Ⅰ级)。指扩散性很强,造成全市的重要信息系统大面积瘫痪,影响社会稳定,衍生其他重大安全事件。

  (2)重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Ⅱ级)。指扩散性强,或发生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

  (3)较大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Ⅲ级)。指基本无扩散性,或发生在本市个别单位。

  (4)一般互联网网络安全事件(Ⅳ级)。指无扩散性,或发生在本市个别单位。

3 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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