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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的实施意见

  (4)立法可能增加企业利润的情况;
  (5)立法可能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的情况;
  (6)立法可能增加就业者收入的情况;
  (7)立法可能节约交易成本的情况;
  (8)获取市场信息的收益情况;
  (9)节约行政成本(包括执行和监督支出)的情况;
  (10)降低救济(复议、仲裁、诉讼等)费用支出的情况;
  (11)立法增加违法成本(包括制假售假、投机取巧、坑蒙拐骗、尔虞我诈等)的情况;
  (12)立法对优化经济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经济活动结果的可预见性方面的情况;
  (13)其他。
  2. 社会效益分析包括:
  (1)立法可能对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情况;
  (2)立法可能对促进社会秩序尤其是法治秩序的进步情况;
  (3)立法可能对人们普遍遵守法律的影响情况;
  (4)立法可能对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良好社会风尚形成的影响情况;
  (5)立法可能对社会科技教育文化进步的影响情况;
  (6)其他。
  三、成本效益分析的主要方法和程序
  (一)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的主要方法是分析比较法,即根据拟规范的对象和问题的实际情况,预先设定若干种不同的调整方式,并对每种调整方式所花费的立法成本和可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依照搜集到的分析、评估信息进行分析,然后将几种调整方案的优劣进行比较,并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选择其中的一个最佳方案。这种方法通过对一定参数的对比分析和对群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该项立法做出评估结论。这种方式较为客观,评估结论也比较直观。
  分析比较法最基础的工作是采集信息工作。应把分析对象中的最主要的法律制度和机制进行分类和定性,按照一定的思路设计出分析所需要了解的问题,然后进行广泛的材料收集工作。采取这种方法,需要有跨学科专业人员协调配合,具备跨领域的视野与能力。要选择一定的具有不同代表性的地区和一定的目标人群,进行抽样调查,可以采取面对面访谈、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还需要广泛收集媒体、国际组织和专家对评估对象的看法等信息。
  (二)收集信息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 信息来源的广度。信息收集应通过社会调查、网站收集、听证会、专题研究、专家论证等渠道进行;
  2. 信息来源的深度。所收集的信息应深层次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反应立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应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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