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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的主要内容和模式
  (一)对立法成本的分析。
  包括立法过程成本、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三项。
  1. 立法过程成本:
  (1)收集立法信息、立法资料以及形成立法草案的支出;
  (2)调研的支出;
  (3)专家咨询、论证费用支出;
  (4)听证会、座谈会等征询意见的支出;
  (5)制作法规规章文本、公布与传播法规、规章的支出;
  (6)其他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2. 执法成本:包括执法前期准备和过程支出两部分。
  执法前期准备成本包括:
  (1)执法机构开办支出;
  (2)人员工资;
  (3)人员培训费用;
  (4)法规宣传费用;
  (5)购置设备、建立网络支出;
  (6)与其他机构协调关系的支出;
  (7)其他各种财务成本。
  执法过程的成本包括:
  (1)监督检查支出;
  (2)检验、检测、鉴定支出;
  (3)调查取证支出;
  (4)听证、论证支出;
  (5)送达执行支出;
  (6)其他支出。
  3. 社会成本: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社会为遵守法律而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资源、伦理道德、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耗费, 是社会为遵守法律规定而付出的成本。
  社会成本包括有形和无形两个部分,有形可统计的耗费包括:
  (1)立法可能引起的经济指标降低的情况;
  (2)立法可能造成的税费的减少情况;
  (3)立法可能减少企业利润的情况;
  (4)立法可能导致新企业的开办或者原有企业的破产倒闭情况;
  (5)立法可能导致工人的失业情况;
  (6)立法可能导致工人收入减少情况;
  (7)其他耗费。
  无形的耗费包括:
  (1)立法可能导致的社会心理、伦理道德的变化情况;
  (2)立法可能导致的居民工作、生活等习惯改变情况;
  (3)立法可能引起的社会其他耗费。
  (二)对立法效益的分析。
  立法效益分析包括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部分的分析。
  1. 经济效益分析包括:
  (1)拟设定的制度、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交易的情况;
  (2)立法可能引起的经济指标上升的情况;
  (3)立法可能增加税费收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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