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山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讨论稿)》;
6、《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发〔2007〕43号);
7、《日照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8、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9、《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日政字〔2007〕35号)。
四、考核范围
考核各区县政府、管委及市直企业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本方案所称的主要污染物,是指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
五、考核方式及内容
根据国家、省考核方式,结合我市实际,今年考核工作分三种类型分别进行。一是对于属地范围无市直企业的莒县、五莲县,按国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二是对于属地范围有市直企业的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主要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和减排项目的落实情况。三是对于市直企业直接考核其减排工程的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如下:
(一)东港区
完成《责任书》要求的2007年工作任务,完成列入我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项目,重点考核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健全完善减排档案。
(二)岚山区
完成《责任书》要求的2007年工作任务,完成列入我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项目,重点考核岚山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日照三木集团有限公司脱硫工程完成情况。健全完善减排档案。
(三)日照经济开发区
完成《责任书》要求的2007年工作任务,重点考核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现的减排量。健全完善减排档案。
(四)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完成《责任书》要求的2007年工作任务,重点考核山海天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的建设情况。健全完善减排档案。
(五)莒县
完成《责任书》要求的2007年工作任务,削去新增量后COD减排7.8%、SO2减排9.7%。完成列入我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项目。健全完善减排档案。
(六)五莲县
完成《责任书》要求的2007年工作任务,削去新增量后COD减排7.8%、SO2减排9.7%。完成列入我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项目。健全完善减排档案。
各区县及市直企业考核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