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日照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7]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2007年日照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07年日照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我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完善总量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07年减排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6年的2.83万吨降至2.61万吨,减排率为7.8%;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6年的7.18万吨降至6.48万吨,减排率为9.7%。
三、考核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2、国家环保总局《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环发〔2007〕124号);
3、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讨论稿)》;
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