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意见
(镇发〔2008〕1号 2008年1月6日)
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推动镇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发展、加速提升”为基调,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着力增强民生工作的普惠性,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每年都有新改善,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2.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协调。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突出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化推进民生改善。二是制度保障。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着眼于从制度层面保障民生问题的解决。三是重点倾斜。在坚持普惠于民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向“三农”、向基层、向困难群体、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四是合力推进。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力量,调动困难群众自身的积极性,形成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整体合力。
二、进一步推进创业富民和就业惠民
3.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把推动“全民创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来抓。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每年扶持4000人以上创业。狠抓现有各项政策落实,充实创业扶持资金,加快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高成功率。对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务工返乡农民等人员,分别由劳动、人事、农林等部门免费提供分类创业培训。实行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联动机制,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项目规模较大的可放宽到20万元。着力提升全民创业的质量和层次,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高端创业,培育自主创新型带头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