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市能源清查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数据处理程序等,由市能源清查办公室统一制发。
(三)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城乡住户,都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此次清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清查表,确保填报
数据的真实可靠。对于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清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级清查机构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部门内外网站、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能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为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五)为能源清查创造必要条件,所需经费由县、市、区分级负担并列入财政预算。
附件:宜昌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宜昌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郑 超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 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美仁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鹏宇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斯 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大真 市经委副主任
陆 锋 市建委副主任
张爱平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易 斌 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郭天富 市交通局副局长
胡国民 市农业局副局长
上官志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幸 隆 市统计局副局长
宋 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孔 磊 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文金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 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董美阶 市卫生局局长
屈定富 市文化局副局长
石明悦 人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新平 武汉铁路局宜昌车务段副段长
廖建桥 宜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阮汉梅 中石化湖北宜昌分公司副经理
李大满 中石化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副经理
冯士明 三峡坝区工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