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五)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养老机构年均增加床位1000张以上,总床位达到13000张以上,占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1.6%;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老年福利服务业养老为依托、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服务需求。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老龄工办
(六)老年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电大这一教育平台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全市实现80%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和30%的行政村建有老年大学(学校)和老年电大教学点,在读的老年学员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5%以上。
责任部门: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工办
(七)老龄宣传网络进一步健全。市级各报业、新闻广电部门(媒体)在办好现有老年栏目、老年节目和为老专题宣传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开设老年栏目和老年节目。
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台州日报社、台州广播电视总台
(八)老年体育工作网络更加完善,活动设施进一步健全。全市100%乡镇(街道)、100%的城市社区和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起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辅导员达到老年人总数的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练的老年人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0%以上(城市45%,农村30%)。老年人的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达到测定老年人总数的80%以上;在乡镇(街道)、社区中开展全民体育健身路径建设工程;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始运行;75%的乡镇(街道)和9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老年活动场所。
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工办
(九)全面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奖励政策。
责任部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老年人法律保障网络逐步健全。将《老年法》和《浙江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城市普法教育普及率不低于85%,农村不低于75%;80%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起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和老年法律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法律服务机构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继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动员、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龄事业。要认真落实好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市级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明确职责,细化目标,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有领导抓、有处(室)管、有人负责,并把它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市老龄工委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十件实事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