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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市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民房改造。对铁路沿线规划整治区内有碍观瞻的民房,由樊城区政府、襄城区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按照“撤村并点、社区管理,统一拆建、政策配套,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思路,使沿线民房在居住环境、管理秩序、功能布局等方面与城市全面融合。

  5、建筑物外观整治。按照《市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城管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或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对已到期或影响沿线景观容貌的临时建筑实施拆除;襄城区、樊城区政府负责督促房屋产权单位对建筑物的外立面色彩、材质进行规范,对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和装饰美化。武汉铁路局襄樊办事处、武铁襄樊火车站、武铁襄樊工务段、武铁襄樊供电段、武铁襄樊电务段负责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穿衣戴帽”和外观整治。

  6、户外广告整治和景观亮化美化。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规范,鼓励增设夜景照明设施,做到在色彩、材质、体量和风格上和谐美观;拆除影响景观的立柱式、过街龙门架和杆线广告;督促实施重点建筑物、区域、节点的社会亮化工程。市建委负责新建、改建部分道路路灯和景观灯。

  7、绿化建设。市园林局负责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增加休闲场所,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位;武汉铁路局襄樊办事处、武铁襄樊火车站、武铁襄樊工务段、武铁襄樊供电段、武铁襄樊电务段负责调整、规范、统一铁路沿线基石以上的行道树、护坡植物,丰富绿化层次。

  8、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按照规划方案要求,市建委将铁路沿线整治规划控制区内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市道路、文物景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程纳入城建计划,负责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维修破损路面,改造供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和排水泵站等;供电、电信部门负责分步骤对影响沿线景观的杆线和管线实行统一入地;市城管局负责沿线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9、交通秩序整治。市公安局负责新建和改建沿线交通设施,统一交通标识,加强沿线交通秩序的整治和规范,保障交通畅通有序;市城管局负责加强静态交通秩序整治,杜绝沿线车辆乱停乱靠。武铁驻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铁路道口、铁路沿线交通整治。

  10、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城管局要会同各城区政府和武铁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将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市区统一考评范围,以巩固整治成果,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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