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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强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强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锡政发〔2007〕44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污、科学治太”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委、市政府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大力保护和重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全面实施全市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再动员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完成减排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全市污水治理工作目标和责任,形成治污工作强大合力,现就加强我市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整治水环境、遏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重建水生态、保证水安全为工作目标,以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建设相关工程、落实有效措施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全面实施治理太湖各项措施,为建设群众认可、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和谐宜人新无锡,促进无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确保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面接管,工业污水全面集中,排放标准全面提高。

  无锡市区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污水处理工艺改造升级,全面配套建设脱氮脱磷设施,2008年底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脱氮脱磷改造工程,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2007年无锡市区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2008年达到85%,2009年达到90%,2010年达到95%以上。

  锡山区东亭地区、惠山区堰桥地区、新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007年达到75%,2008年达到80%;2009年达到85%;2010年达到90%;其余各集镇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2008年达到60%,2009年达到70%,2010年达到80%以上。

  滨湖区马山、胡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2008年达到70%,2009年达到80%,2010年达到90%以上。

  江阴、宜兴市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007年达到75%,2008年达到80%,2009年达到85%,2010年达到90%以上;各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008年达到60%,2009年达到70%,2010年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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