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林 市质监局副局长
程德谦 市招商局副局长
赵秋英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孟东维 湖北黄石监狱副政委
熊汉武 黄石供电公司总工程师
鲁 胜 中石化黄石石油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谢幼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汉桥、田文彬、胡建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黄石市开展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9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全面掌握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我市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是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我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有效途径。
开展全市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有利于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服务业的规模、结构及效益情况,有利于完善地区经济核算制度,有利于制订科学、合理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更好地促进全市服务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
服务业清查的标准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清查资料的年度为2007年。清查范围是全市所有从事服务业经营和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清查的基础上,建立全市服务业定期统计制度,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施。
服务业统计必须遵循“统一制度、分级实施、条块结合、部门分工、集中核算”的工作原则,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制订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整体方案和工作规则,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和核算制度;明确市直相关部门的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各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定期检查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总、评估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规范调查数据的使用和发布程序。各县(市)区统计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