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要完成消防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各类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批发贸易市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宗教活动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和各类特种设备安全。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同在一幢建筑物内的,必须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7.防雷减灾、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把防雷减灾、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以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和“各司其责、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减灾、施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加强对各级安全监察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对州、县两级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到2010年完成对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对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加强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
(九)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加大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倡导社会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形成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安全教育机制。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推广实用安全技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十)加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传播安全生产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五、重点项目(工程)
“十一五”期间,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下,下大力气解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以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把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