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协查。各县、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行车记录仪和安全监控装备,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适时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及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民用爆破器材:进一步加强对民爆经营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各管理部门职责。构建行业管理、公共监控、安全监督为一体的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体系。贯彻执行《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统购分销的原则,加强爆炸物品的源头监控,防止爆炸物品市场的终端混乱。加强对民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操作技能。
水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客船的船龄控制,达到使用年限或船检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或强制淘汰。严格船员管理,船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游船的安全管理,对非法运输行为及时查处,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建筑: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探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惩戒机制,强化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施工企业“三大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岗和违规扣分制度,以人为本,落实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约束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各项整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消除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各类隐患。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般性建筑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
特种设备:落实全州锅炉、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制。加强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检验,提高设备定检率。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防止全州特种设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
1.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按照《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普查、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的管理职责。
2.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普查,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凡列入重大危险源范畴的,都应予以登记、建档,并将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情况、目前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