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环境容量。列入“双百工程”的企业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优先受理审批,其环境容量指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配置、优先保障。
(六)优先保障煤电油运需要。将列入“双百工程”的企业实行能源和运输重点保障,在煤炭保障、电力调度、油品调用、运输计划等方面优先保障。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局、建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环保局、规划管理局、工商局、人行、优化办以及各县区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双百工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双百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双百工程”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经济促进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推进的协调与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建立相关制度。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建立项目考核指标体系,把项目开工率、投资率、竣工率、投产率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由所在地县区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市政府每年年初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百工程”目标。各县区要根据责任书确定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进度,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双百工程”进展月通报制度。各县区要将本辖区内项目进展情况按月上报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由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后进行通报,必要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双百工程”企业项目库,对重点工业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采取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双百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价,对建设进度缓慢、投入量小或因情况发生变化,违背项目筛选原则的项目要及时剔除出项目库。同时要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入库,确保项目质量和投资量。
(四)优化建设环境。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双百工程”顺利推进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城建、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及时办理项目手续,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减化手续、减免费用。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工业“双百工程”建设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双百工程”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着力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项目建设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