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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阿坝州政府残工委关于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服务设施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和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中,要加强乡镇残联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残联理事长、残联专职干部和残疾人专兼职联络员;要建立健全村级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和残疾人协会,充分发挥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会作用,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其工作补贴,要创造条件为开展农村残疾人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功能设施,充分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一办三站一岗”(残联办公室、残疾人康复站、残疾人服务站,志愿者助残联络站、残疾人维权岗)阵地建设,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标准,积极有效地开展农村残疾人工作。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都要深入到村户,面访残疾人,直接听取残疾人的呼声,了解和解决残疾人的困难和问题,为农村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

  (二十三)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支持农村残疾人工作。各级政府残工委、各级残联和基层残疾人组织要大力整合设施资源、财力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增强为农村残疾人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各项公共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都要挂出残疾人优先、优惠或免费服务的标牌,配置无障碍设施,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决不允许歧视农村残疾人。各县、各乡镇、各村都要建立和不断完善“健残融合、资源共享”的残疾人服务和活动阵地,并充分发挥功能。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要组织和吸纳残疾人参与并提供特殊服务。要主动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各慈善组织、社会救助机构、各基层组织、各单位和社会热心人士,在财力、物力上切实扶持贫困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面人力资源支持农村残疾人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扶助农村残疾人的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发扬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对农村残疾人进行结对帮扶,积极为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献计出力。在全社会形成举各方之力扶助农村残疾人,深入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工作既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政府残工委及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县、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使农村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强,农村残疾人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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