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黄政办发〔2007〕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信息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报送渠道单一、工作职责不清等问题,甚至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现象,严重影响了领导决策和处置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07〕1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黄政发〔2006〕2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信息报送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各地、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信息,有利于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解决好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效运转,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二、信息报送的内容和方式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其等级划分按照《黄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实行分级报告,达到《黄冈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标准(试行)》(见附件)规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内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信息。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对象、敏感地点、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成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及时上报。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内容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