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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一般副食品:可由各地具备配送条件的企业负责配送。
  (二)米、面、油、禽、蛋:可由各县(市、区)具备配送条件的企业负责配送。
  (三)肉:可由各地国有食品经营企业负责配送。
  (四)蔬菜:可由各地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配送中心负责配送。
  (五)水产品、豆制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统一配送,不具备配送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定点采购。
  四、工作步骤
  配送工程建设从2007年4月开始至2009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4月-2007年6月)。县(市、区)政府建立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指导;教育部门制订食品配送实施方案和学校放心店建设计划,有关部门或学校确定配送企业,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并报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1月)。各地根据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任务。“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列入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每年组织检查考核。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09年12月)。市政府于2009年底对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考核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加投入,强化保障,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扎实推进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确保全市学校的食品安全。
  2、强化协作,密切配合。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可操作性的规划和方案,指导各地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稳步推进学校食品配送工程;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规划、方案的内容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农业、海洋与渔业、质量技术监督、贸易与粮食、工商、卫生、供销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合作,把“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相关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与配合。配送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配送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全市学校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假劣食品鉴别知识的宣传,引导他们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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