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要情》每条1分,《值班信息快报》每条1分,《浙江值班信息》每条1分,《专报国办信息》每条1分,《专报信息》每条2分(综合专报信息每条1分),《专供信息》每条2分,《参阅件》每篇3分,《政务工作交流》每篇5分,省领导批示每条加5分。国办刊物录用每条10分(其中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情况交流》录用的信息每条再加1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加15分。
五、加扣分项目
(一)设立进步加分项
对信息录用积分比上年增加最多的前3个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分别给予50、40、30分奖励。增加最多的前3个市直单位,分别给予20、15、10分奖励。
(二)对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实行分级扣分和通报制
1、对工作造成较轻负面影响的,由市府办信息处向信息报送责任处(科)室发送警告函,一次扣20分。
2、对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根据有关领导要求,主报单位须作书面说明,一次扣30分。
3、对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根据有关领导要求,以市府办信息处名义通报信息报送责任处(科)室,一次扣40分,两次通报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4、对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受到省政府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0分,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六、考核奖励办法
(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年终评比,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请所在单位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录用信息按得分计算稿酬,每分计2元,次年年初一次性计发。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2007年4月起执行,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负责解释。
(二)报送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紧急信息计分按《报送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紧急信息计分办法》执行。
附件:
报送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紧急信息计分办法
为做好紧急突发性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完善政务信息记分办法,结合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报送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紧急信息记分办法》
一、由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送到市长的紧急信息(包括报送到市长同时报送到分管副市长),或转报到省委省政府值班室的紧急信息,按《紧急信息》录用标准记分,一条记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