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州政务信息》,以一般性正面动态信息为主。主要刊发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各地、各部门重要工作的开展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另增设《台州政务信息·工作交流》,刊发工作宣传、经验推广等长篇综合信息。
2、《台州政务参阅》,以领导决策参考动态性信息为主。主要刊发国家政策、部委决策动向,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会议的落实和反响,部门和各地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媒体和互联网关于台州的重要报道和评论,外埠经验交流等信息。
3、《专报信息》,以领导决策参考综合性信息为主。主要刊发问题性、典型性、前瞻性综合调研信息,部门和县(市、区)需要通过信息渠道传递的重要工作汇报。
4、《紧急信息》,专门报送符合《台州市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报告范围的紧急信息。
5、《送阅信息》,报送不符合《台州市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报告范围但需要领导及时掌握的一般性紧急信息,重要苗头性、问题性动态信息,以及《紧急信息》的续报、批示的反馈等。
四、考核计分标准
对台州市本级刊物和通过台州市政府办公室上报录用的信息实行考核计分制。为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做好向省政府办公厅的上报工作,对省政府办公厅直接录用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的信息也予以一定的加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室录用
《台州政务信息》标注“信息”,每条5分;《台州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标注“交流”,每篇15分;《台州政务参阅》标注“参阅”,每条8分;《专报信息》标注“专报”,每篇10分;《紧急信息》标注“紧急”,每条5分;《送阅信息》标注“送阅”,每条3分;动态性信息综合进《专报信息》和《工作交流》的,每条5分。市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
(二)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录用
1、市政府办公室上报
《昨日要情》每条5分,《值班信息快报》每条5分,《浙江值班信息》每条5分,《专报国办信息》每条5分,《专报信息》每篇10分,《专供信息》每篇10分,《参阅件》每篇15分,《政务工作交流》每篇20分,动态性信息经综合上报被采用的每条记5分,省领导批示每条加15分。国办刊物录用每条30分(其中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情况交流》录用的信息每篇再加3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加50分。
2、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