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
1、加强整体搬迁,推进新村建设。下山移民是加快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将下山移民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把移民小区建设与县城、中心镇、工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县域村庄布局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落实下山移民的迁入点和建设用地,做到整村迁移与分散落户相结合,下山脱贫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同步实现人口城市化与劳力非农化。
2、加强项目落实,争取政策扶持。要加强项目申报,想方设法争取省里扶持,省里已有规定的优惠政策一定要落实到位。有关县(市、区)对下山移民小区建设所需的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同时减少相应的农保地指标。对移民小区(移民点)的土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给,与建房有关的省、市、县所得行政性收费全部减免,服务性收费优惠收取。同时,对购买下山移民小区房子要与购买商品房享受同等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
3、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与生态市建设等工作,对列入整村搬迁的村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村村通”的康庄工程、有线电视、卫生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用于移民小区新村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小区配套项目建设。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培育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有条件的工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移民小区,引导村集体投资或企业、个人参股兴建外来民工公寓。
十四、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污染整治
(一)工作目标
1、巩固椒江外沙、岩头,黄岩王西、外东浦,临海水洋等三个省级环保重点区域“摘帽”成果。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群众信访投诉率下降5%以上,椒江主城区恶臭发生率下降20%以上。
2、巩固路桥、温岭场外拆解取缔成果;推进临海川南和天台坡塘化工区生态化改造,群众信访投诉率下降10%以上。
3、全面完成黄岩江口化工区、玉环电镀酸洗业、三门化工造纸业和仙居城南化工集中区等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摘帽”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
4、基本完成椒江下陈织布、洪家葭沚砂洗与漂染、黄岩院桥场外拆解、路桥电镀业、温岭横峰和牧屿制鞋业、玉环家具业、天台小橡胶等准重点区域整治任务。
(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环保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确定重点工程项目,科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环保重点区域整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和发动各部门、各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配合和支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突出重点,深化整治。椒江外沙、岩头,黄岩王西、外东浦,临海水洋已通过整治“摘帽”验收的省级环保重点区域,要着力在调整和提升产业产品结构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环境安全预警机制,防止污染“反弹”;路桥、温岭场外拆解区域,要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措施,堵住源头,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场外拆解、露天焚烧、倒卖批文、擅自转移下脚料等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临海川南和天台坡塘化工区生态化改造,要重视清洁生产和生产全过程控制,重视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更新改进,重视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调控,重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减轻区域污染特别是废气污染;黄岩江口化工区、玉环电镀酸洗业、三门化工造纸业和仙居城南化工集中区等重点区域要对照“摘帽”验收的标准,认真按照“摘帽”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重点要在治理无望企业关停、非法电镀酸洗企业取缔、企业达标治理和“低、小、散”企业的整合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年内通过“摘帽”验收的目标;椒江下陈织布等准重点区域要按照要求,制订整治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实现年内基本达标。
十五、水环境整治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的决议》要求和《台州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的总体思路,今年全市水环境整治工作将以市区为重点,切实贯彻 “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城区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开展以截污管网建设、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道治理和河道管护为主要内容的全市水环境整治。今年市区完成截污管网建设(改造)113家单位、65个社区(村),完成432家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完成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4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或关停,疏浚清淤河道271.34公里。其它县(市)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当地水环境整治规划的编制,完成河道疏浚清淤142.39公里,并进行水面保洁,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提升(详见附件6)。
(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市水环境整治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审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绿心生态区建设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分工:市水环境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市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以及整治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制定;市财政局负责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市本级财政投入的筹集与管理;市经委配合做好对废水排放限期整治不达标的工业企业的关停或搬迁;市发改委负责水环境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城市截污、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绿化(城区)、违章建筑拆除;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治理、水系沟通、水面保洁;市环保局负责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与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工作,配合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配合做好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年度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审计,建立大型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市林业局负责绿化(农村)与森林资源保护;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水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土地报批工作;市工商局要将通过环评作为先决条件,做好对工业企业设立的依法严格审批;市交通局负责阻水桥梁的拆除;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水污染的监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绿心生态区建设管委会负责年度水环境整治计划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水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政府主导,确立行政首长责任制、台州市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分工协作制、属地负责制以及跨区域项目合作制,形成政府抓总、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区域合作、合力共建的整治格局。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台州市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水环境整治办)。各县(市、区)也要在原有河道疏浚整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对应机构负责当地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协调与督查。为了保障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建设、水利、环保、农业四个水环境整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这四个主要职能部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指挥,各个指挥部履行对应职能部门在水环境整治中的职责。
2、强化投入,拓宽渠道。水环境整治作为一项公益性极强的环境保护工程,需要各级政府财政加大投入。市本级财政将对各区政府在水环境整治中的财政投入,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加以补助。同时,利用好各种社会资源,积极采取各种合法、有效的筹集办法,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对拆旧整治后可利用的土地进行依法审批、开发出让,拿出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水环境整治;二是从每年的水利建设基金、农业发展基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排污费、航道维护费等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水环境整治;三是通过项目包装,由建设、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补助;四是采取其他一些措施。例如临河受益多的企业单位和居民,以及造成淤积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相应承担沿岸河道的水环境整治任务,并落实好门前卫生包干工作;对捐资数额较大或包干治理某一河段的,可授予河段冠名权,或以其它形式予以表彰。
3、强化管理,优化实施。在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中,严把工程验收关、管理关,通过实行项目法人制与严格的招投标制,确保工程建设公开透明、市场运作、成本优化;同时强化工程监理,规范项目施工,杜绝劣质工程。另外,努力做到科学优化实施;一是截污先行,加快城市核心区块的截污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完善三级管网的改造,提升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二是疏保结合,抓好生态补水大通道建设,实现对市区河网的有效补给;三是重点整治,加大对印染、砂洗、纺织、罐头等重污染行业废水排放达标整治,落实“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系统,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搬迁或关停;加快无害化处理中心与监测网络建设,实行产业有效转移;四是注重管护,实行全天候水面保洁与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