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07〕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包括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教育、住房保障、新农村建设、环境污染整治、水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文化下乡等十方面内容。为指导和推动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万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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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 │ 椒江 │ 黄岩 │ 路桥 │ 临海 │ 温岭 │ 玉环 │ 天台 │ 仙居 │ 三门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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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数 │ 2400 │ 1800 │ 900 │ 2100 │ 2400 │ 900 │ 900 │ 800 │ 800 │13000 │
│(人)│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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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分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做好就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名册;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名册;市财政局(地税局)负责政府出资买单培训的资金落实和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各县(市、区)要及时分解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指标,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税务、工商、民政、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好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简化办事程序,集中力量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操作难点,全面发挥促进就业的效应。市级有关责任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各级要用足用好就业再就业资金,拓宽资金的使用范围。研究进一步拓宽促进就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专门性、过渡性政策上升为普惠性、长效性制度,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将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到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要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行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建立再就业援助档案,运用税收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杠杆,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同时,积极探索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从业的岗位。
3、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要求,全面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到位,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完善失业人员登记和企业录用备案制度,开展人本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劳动力就业和失业状况抽样调查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形成开放、公平、诚信的劳动力市场机制。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服务,形成政府出资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机制。
5、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重视提高就业质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督促参加社会保险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6、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推进城乡就业工作。各级要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就业推介会、招聘会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平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台政发〔2006〕33号),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鼓励更多的用人单位吸纳城镇失业人员,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市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5万人。具体如下:
┌────┬───────────┬────────────┬─────────────┐
│ 区域 │ 新增养老保险人数 │ 新增医疗保险人数 │ 新增工伤保险人数 │
│ │ (人) │ (人) │ (人) │
├────┼───────────┼────────────┼─────────────┤
│ 全市 │ 55000 │ 50000 │ 605000 │
├────┼───────────┼────────────┼─────────────┤
│ 椒江 │ 5800 │ 5500 │ 69000 │
├────┼───────────┼────────────┼─────────────┤
│ 黄岩 │ 5800 │ 6000 │ 60000 │
├────┼───────────┼────────────┼─────────────┤
│ 路桥 │ 6600 │ 5000 │ 55000 │
├────┼───────────┼────────────┼─────────────┤
│ 临海 │ 7500 │ 7500 │ 9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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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 │ 8500 │ 11000 │ 1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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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 │ 7000 │ 5000 │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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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台 │ 4000 │ 3500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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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居 │ 3500 │ 3000 │ 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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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 │ 3500 │ 3000 │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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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本级 │ 2800 │ 5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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