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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按照《丽水市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现将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单位(16家):松阳县政府、遂昌县政府、景宁县政府、缙云县政府、庆元县政府,市建设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教育局,丽水电业局、丽水电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烟草局。
  二、良好单位(10家):莲都区政府、云和县政府,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文体广电局、市质监局、市国土局,丽水火车站。
  三、合格单位(6家):龙泉市政府、青田县政府,市农业局、市发改委,丽水联通公司、丽水移动公司。
  四、不合格单位:市水利局。
  五、特别奖(3家):市监察局、市交警支队、市海事局。市监察局在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责,成绩突出;市交警支队对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完成贡献较大,2005年全市道路交通实际死亡人数比指标数减少69人;市海事局对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完成贡献较大,2005年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实际死亡人数只占控制指标的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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