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目标
1.加强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整治力度,继续开展环保"绿剑"专项行动,实行环保举报有奖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力争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继续督促水阁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家,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0家。高度重视环境相关群体性事件,努力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认真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信访人满意率达到70%以上;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赴现场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增强项目审批透明度,实行重点敏感项目环评审批、验收预先公示制度,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稳步推进规划环评。加强"三同时"项目现场监察,"三同时"合格率达到90%。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审批速度,审批时间比承诺时限提速30%。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辐射、放射性涉源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用源安全。
3.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加快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组织开展玉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加快推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加强"一部三沿"烟尘控制,巩固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创建成果,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开展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280天。
4.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编制并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和各县(市)周边乡镇创造条件建设垃圾中转站。直接抓好2 个村开展污水处理试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广农村沼气建设试点经验。督促实施6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引导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
5.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加强环境宣教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措施,政府生态市建设、环境污染整治等目标责任书完成率或达到阶段性要求的在90%以上,省、市环保局目标责任书完成率或达到阶段性要求的在90%以上。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等创绿系列活动,新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15所。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环境警示教育。
6.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按时完成一年6次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表水质监测,完成监测数据6000个;市区空气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采样监测和降雨降尘监测,完成监测数据4100个;开展一年两次市区功能区等噪声监测,完成监测数据2100个。
市旅游局
一类目标
1.2006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增长15%,旅游总收入增长15%。市区旅游接待人数增长18%,旅游总收入增长18%。努力营造"健康、有序、安全、效益"四统一的丽水旅游市场形象。
2.完善规划,深化项目。与农办共同编制全市乡村旅游专项规划,与水利部门共同启动编制瓯江流域玉溪至开潭段水面旅游专项开发规划;继续全力参与东西岩景区的开发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农家乐"等项目建设,确保"三月三"开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参与东西岩景区、民俗村、瓯兰村,碧湖石牛温泉休闲度假中心及市区其它相关项目的前期包装工作,在完成项目规划的基础上,推进前期工作,争取推出招商。加强对县(市、区)旅游规划和项目工作的指导与督促。
二类目标
1.积极拓展旅游市场,整合优势旅游产品。着手制订"十一五"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方案,加大对重点客源市场的促销力度,积极开拓有潜力的新客源地市场;同时针对市区东西岩、民俗乐园、古堰画乡等景区的逐渐成熟,在市区大力开展丽水乡村一日游系列宣传促销活动,整合乡村一日游重点线路2条;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将市区东西岩景区、民俗乐园、古堰画乡、民间博物馆、名人南明以及龙泉山、黄金旅游、中国田鱼村、云和小顺渔家乐等景点作为重点,逐步打造成为精品线路。
2.精心组织休博会丽水城市休闲风情馆活动。全力做好参加杭州"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的各项工作,实现"把丽水名特优新产品推出去"和"将外地游客引进来"的目标。
3.继续做好旅游公厕、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标识标牌、信息化建设工作。新建旅游公厕5座,新增旅游标识标牌10块。
4.鼓励和规范农家乐旅游发展,联合市农办草拟《丽水市鼓励发展农家乐旅游若干意见》,并加强对农家乐的指导与评定。农家乐旅游接待人数增长20%,深化提升红色旅游。
5.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继续扶持优秀旅游企业做强做大,组织开展旅游行业诚信旅游活动;新评A级景区(点)1家,新评星级宾馆5家,新创省级绿色饭店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