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06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遵府发〔2006〕8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市审计局《2006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6年度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
(市审计局)
根据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黔审办[2006]17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全市审计机关200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含审计调查)安排意见。
一、财政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和财政分配秩序为重点,深化对本级支出的审计,重点关注本级预算支出中的不规范、不合法、不真实问题,在审计中要对部分专项资金开展调查,追踪问效,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依据。2006年5月底以前完成。
(二)财政决算审计。重点审计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有无截留、隐瞒上级收入,以及挤占挪用上级补助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地方政府认真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依法规范财政行为。市审计局将对两个县2005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或镇(乡),2006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市)审计局对镇(乡)级财政决算的审计至少安排2个,2006年10月底前完成。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检查部门资金安排使用是否合理,专项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滞留、挪用、损失浪费,预算外资金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预算或预算外专户管理,是否存在坐收坐支,以及预算执行中是否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教育局、遵义师院、遵义市委党校、遵义四中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06年5月底完成。
各县、区(市)审计机关应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二、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根据审计署和审计厅的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确保国家在“三农”、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促进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维护群众利益。2006年组织对重点扶贫县(乡、镇)扶贫资金、天保林专项资金、城市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农村信用社资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革命老区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