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互为联动、协调发展。到2010年,力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院校相应扩大规模。
(六)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十一五”期间,各县、区(市)集中力量建好1所多功能、综合性优质职教中心(职高)。同时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重点建设8所高水平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院校。新增2所以上国家级重点中职,2-3所省级重点中职,其余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力争2-3所中等职业学校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遵义职业技术学院进入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行列。建好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支持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遵义航天工业学校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成2-3个区域间、校际间共享、条件装备较高的实习实训基地。
(七)切实加强职业技能教育。以在职职工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鼓励普通高中举办职业教育班或渗透职业教育的内容;鼓励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职业院校接受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增1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培养培训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实用技术人才10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26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万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0万人次。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院校综合办学实力
(八) 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共享,建立多元投资、自主发展的实训基地建设新机制。“十一五”期间,在全市重点专业领域建设17个装备水平较高的职业技术教育实习实训基地。
(九)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到“十一五”期末,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60%以上,省级重点职业院校占50%以上,其他职业院校占30%以上;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2年必须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鼓励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和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学历。到“十一五”期末,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专任理论课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省级重点职业院校专任理论教师90%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其余职业院校达到80%;重视职业院校校长和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