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各县(区)要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服务良好型社会,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促进新农村建设。要把重点放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和统一规范管理上。要充分发挥供销社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健全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发挥其经营优势,提高再生利用资源的综合加工能力,实现“买废--卖废--加工”三位一体,并向深加工转变。各县(区)要逐步规范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在乡镇和较大的行政村以及工矿区设废旧物资回收点,并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上下联动,努力形成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为促进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农产品经纪人网络体系建设。各县(区)供销社在今年年底前都要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把那些龙头企业和能人大户经纪人吸收到协会中来。要加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基地(中心)建设,抓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农村商品生产和销售中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遍布城乡各地的网络服务作用。逐步建立农产品经纪人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国家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到实处。市县两级要有计划地对当地农产品经纪人进行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并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全国供销总社的要求颁发合格等级证书。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需要,与组织、人事、劳动、科技等部门联合培训农村干部及农村流通人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及网络体系建设提供服务,给予必要支持和帮助。全市今年力争培训农产品经纪人400人以上,从2007年起,逐步加大培训力度。
(六)完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体系。由市供销社牵头,会同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各县(区)要在现有烟花爆竹经营体系的基础上,由县供销社牵头,会同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结合许可年检,充分发挥和利用各县(区)烟花办、行业协会及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作用,科学合理地调整经营网点布局,完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要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从加强安全监督和经营管理入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连锁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烟花爆竹作为特殊商品,属爆炸物品,具有危险性;其销售相对集中,具有季节性;消费习惯相对固定,具有风险性。因此,各地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安全规范的连锁配送营销网络,以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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