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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供销社关于抚州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年至2010年为市场网络建设全面铺开、拓展、提高阶段。
  全市各县(区)都要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基本上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贯通,形成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配置合理,相互促进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为积极参与“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根据我市的现状,遵从“以点带面,示范推进,滚动发展”的原则,按照“县级统领、市场运作,中心突破,城乡连锁”的工作方针,从2006年开始,确定临川、南丰、南城为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具体工作由试点县政府组织实施,供销社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重点建设六大服务网络体系。
  (一)建设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各县(区)供销社要通过自办,联办或合作引进的方式在县(区)所在地开发1-2个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左右的连锁超市,以此为依托,改造或新建1个配送中心,培育连锁龙头企业。要积极主动会同商业部门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求,以其网点网络为基础采取吸引农村小型企业、个体加盟等方式,整合乡村资源、改造“代销店”、“夫妻店”,加速连锁“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区域内100%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有规范的连锁“农家店”,并在较大或人口较为集中的自然村设立加盟连锁店。通过乡、村“农家店”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连锁经营网络,让农民过上现代消费生活,享受到就近方便、放心安全的消费服务,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消费水平。
  (二)巩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各级供销社、农资企业必须加强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合作,市级农资连锁企业以东升农资有限公司和金禾农资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快配送中心建设,使仓储容量达到1万吨以上,同时,完善营销网络,并指导各县(区)社建设。各县(区)社要对已有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改造,发展连锁店,对连锁经营体系要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进货及质检、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价,力争实现县城有1个配送总店,乡镇有1-2个连锁直营店,行政村有1个连锁店或加盟连锁店。配送总店,直营连锁店、连锁店、加盟店都要有相应配套的庄稼医院和科技资料。要尽快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连锁经营体系,实现区域内农资配送化,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建设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开展农副产品专业协作经营,加强农副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由供销社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提出网络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方案。经济欠发展的偏远乡镇可以建设初级集贸市场,激活农副产品市场交易;经济相对发达,人口较集中的中心乡镇要着力建设综合市场,促进区域农产品流通,拓展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县城以建设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重点,突出特色农产品发展规模,创立品牌。各县(区)要新建1-2个较大型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大力培育“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等农副产品物流网络,努力解决全市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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