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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1585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已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进入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或列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获中国青年科技奖人员;进入省“四个一”工程重点专家人选;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创新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原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的前三位专家;

  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的首位专家。

  2.在引进、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获部级丰收一等奖或原省级星火一等奖的首位专家;获二项以上部级丰收二等奖或原省级星火二等奖的首位专家;

  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首位专家;

  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或者在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首位人员。

  3.在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上获得重大突破,其中一个品种通过国家审定或两个品种通过省级审定,经推广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首位育种人。

  4.在工程和工艺美术创作或设计方面,获得一项国际权威机构一等奖或两项国内权威机构二等奖以上,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首位专家。

  5.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受到国家主管部门表彰的教育专家。

  6.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疾病预防控制或医疗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特别在疑难病症的防治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居省内领先水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

  7.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政治方向正确,学术造诣深,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入选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员;获贵州省文艺一等奖的主创人员;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的首位专家。

  8.获国家57项常设全国性文艺新闻奖、12项出版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以及获其它相关省部级奖,并在全国相关领域被公认的权威和带头人。

  在图书馆、文博考古、群众文化工作战线工作业绩显著,有专著公开在省级以上权威出版单位发行,或者有五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家级权威报刊发表,并在全省该学科领域被公认的权威和带头人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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