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负责指导、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设施及基本建设的发展规划。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指导和实施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学生集体用餐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对突发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突发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畜产品及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突发畜产品及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供应的组织协调,组织对屠宰加工环节以及参与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突发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对污染的处置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城管局:协助卫生等部门,负责因城区街头流动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产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临时控制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建筑领域发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市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监测等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拟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做好粮油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突发粮油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对有关食品执法单位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因进出口食品造成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检验检疫环节的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监督工作,对失职、渎职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增加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各县、区(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和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4.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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