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保总指挥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组;负责事故伤亡人数、救援情况等信息报送;衔接联系省应急办、省安委会等上级部门,落实上级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联络各组工作;负责宣传报道的审核把关工作。
(2)抢险救援组职责
组长:事故发生行业的分管副市长(或联系副秘书长)
责任单位:事故发生单位、事发地县、区(市)人民政府、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抢险救援队伍、技术专家。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减少事故危害造成的损失;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和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抢险工作。如需驻遵部队支援,要立即向总指挥报告;迅速联系调集抢险救援物资,及时开展抢险和施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组职责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
职责:准备抢救伤员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护,确保伤员及时入院救治;调用本辖区内医疗资源,负责事故现场消毒防疫工作;负责对遇难人员的医学死亡鉴定。
(4)安全保卫和交通保障组职责
安全保卫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贵遵崇遵高交警、事故发生地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机关。
职责: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组织疏散事故现场物资和人员;根据情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事故现场交通运输秩序和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畅通;监控事故主要责任人员。
交通保障小组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遵义公路管理局、遵义高管处、事故发生地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职责:确保通往事故现场道路通行,抢修救援通行道路;负责为事故现场运送物资设备和疏散人员调集车辆。
(5)善后处理组职责
组长:事故发生地县、区(市)人民政府领导
责任单位:事故发生地县、区(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单位、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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