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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17、创新方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作用,根据政府法制工作特点,围绕贯彻落实《纲要》、《五年要点》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提升政府法制机构形象,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环境氛围,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按法办事,推动和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

  五、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履行职能职责

  18、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继续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熟悉法律和行政管理、又相对比较超脱的特点,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情况交流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当好政府和部门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19、切实履行顾问职责。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法律顾问职责,认真协调办理政府领导交办的各类涉法事务,依法客观公正提出合理建议,维护我市改革开放大局的稳定;严格从法律角度为政府和部门各类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把关,有效防止和避免行政行为违法、行政决策失误现象发生,进一步维护和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2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科技尤其是法学等各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理论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21、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纲要》和《五年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使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条件等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重点要解决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的名称、设置形式、行政级别、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主要问题,为其开展工作、承担重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2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以及在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要点》实践中,超前思维,大胆探索,努力实现制度上的创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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