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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度美好家园城镇环境达标竞赛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度美好家园城镇环境达标竞赛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2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5年,各县、区(市)和镇(乡)以“美好家园”城镇环境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城镇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根据《遵义市“美好家园”城镇环境达标竞赛活动评比办法》,通过综合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县级组

  一等奖 余庆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遵义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 桐梓县人民政府

  二、乡(镇)级组

  一等奖 遵义县虾子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 桐梓县新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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