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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督导情况通报的通知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发放基本到位。各地基本能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征地补偿费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闽政〔2004〕2号)要求,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法定标准。督导中走访的180个农户,涉及承包地被征占有53户,占29%,其征地补偿费基本能按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民账户,反映不按时的仅占8%。厦门市今年完成征地面积约1万亩,补偿金额达7.6亿元,征地补偿款一律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给被征地村民,并由镇政府或街道办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四)查纠并举,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整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纠正农村土地承包问题45件,纠正农村土地征占用问题164件,立案查处农村土地征占用问题73件,因土地违法违纪问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5人。福清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如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漏发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查找原因,落实补发,并督促7个村查找土地承包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对自查阶段发现的30宗“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入调查、取证和处纠阶段;对个别镇(街道)存在征地补偿费不到位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令乡镇整改到位。龙海市责令6个村15个村民小组把应发未发的800多本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全省督导和各地反映情况看,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市、县(区)10月以后才发出通知,有的地方工作方案还缺乏针对性;从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看,有的地方作出部署后,督导和检查没有跟上,存在着自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解决问题不认真等问题;一些地方土地承包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仍有存在。督导中走访的180个农户,仍有部分农户反映有因土地承包问题或征占问题的上访。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个别地方延包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有三种情况:因国家重点建设、城市规划、开发区等征地未完成而暂缓延包;个别农户因举家长期外出务工而无法落实到户;部分承包耕作条件差的偏远地块或易发生水毁地块的农户,不愿意签订承包合同。

  (二)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和承包合同的签订还有遗漏。有的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发放到户;从翻阅档案、查看农户经营权证、承包合同看,填写存在不规范、东南西北四至没有标明清楚、家庭成员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全等问题;村级档案不健全,有的被水毁,有的没有移交,甚至已经丢失;有的土地被征收后,档案、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没有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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