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价局关于奕盛花园一期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锡价服[2007]277号)
无锡奕盛新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锡奕华置(2007)第9号“关于申请奕盛花园一期商品房(预)销售价格的报告”悉。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1998]106号)、《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锡价服[2003]339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锡价服[2004]220号)文件精神,经与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批复如下:
一、 由你公司承建开发的奕盛花园一期商品房建筑面积
(预测面积)为191451.22平方米,住宅商品房基准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6330元,销售时,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当浮动,但最高幅度不得超过5%。
二、商业用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销售时你公司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定价。
三、地下汽车泊位11760平方米建造费用未纳入住宅商品房成本。